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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说法] 云律通 | 交通事故发生后,法官教您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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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93 1 与癌共舞小助手 发表于 2018-4-6 23:3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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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左手曦月右手清阳 于 2022-9-26 10:52 编辑

交通事故发生后,法官教您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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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交通事故,改变的不只是车子的外观,更可能是你的生活……

只要你生活在都市,就一定曾经成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或目击者。自云律通上线以来,我们已经为多位遭遇交通事故的用户朋友提供了法律咨询,深知这类问题深深困扰着车轮上的上班族和车流间的学生党。

为此,云律通力邀一线法官,为大家支招交通事故后的应对之道。

处理原则

越来越拥挤的交通,越来越复杂的路况,越来越庞大的路怒族群体……这一切仿佛使得交通事故成为了现代都市生活中难以避免的麻烦事。当我们不慎成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时,妥善处理交通事故的原则主要包括四点:一是如有人员伤亡,尽快就医救治;二是如对方涉嫌交通肇事,尽快报警;三是保留现场证据,为日后依法维权收集材料;四是在上述过程中注意人身安全、减少对现场交通的影响,避免二次事故

具体而言,可参考以下操作指南:

一. 做好现场布置工作

1. 保护现场,放置警示牌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同时,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警告标志。在常规道路上,应当在故障车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放置;在高速公路上,则需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若遇上雨雾天气,还得将距离提升到200米

在放置交通警示标志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出现因放置警示牌、下车查看等出现二次交通事故的情况。

2. 收集材料
1)拍照。可以使用手机将周围环境、对方车辆信息、对方车辆的损失情况及自己车辆的损失情况进行拍摄并进行保存。如有车辆划痕、车辆内部损坏、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要着重记录。尽量拍摄清晰,照片时间显示时间与发生交通事故时间保持一致。

2)报警或协商。如果双方能够“私了”,可以签署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此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可以看作是双方当事人的自认行为,签署之后即可说明双方认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责任划分,避免一方当事人事后“反悔”的可能,但是这种“私了”应该是建立在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基础上,如果有人身伤亡、酒后驾车、车辆无保险、无牌号等情形时,要立即报警,不要“私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定损。如若有贵重的损坏(比如钻戒、手机等),一定要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

3) 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核实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电话等信息,确保事后能够找到对方。切勿轻信对方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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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取证是维权的关键。

二. 做好事后救济工作

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承担,往往最终折算为经济赔偿。在很多情况下,双方需要通过诉讼程序确定赔偿数额,因此,了解诉讼需要的材料和可主张赔偿的项目并提早准备相关材料就显得格外重要。即使双方不通过诉讼,而是私下达成和解,知道自己或对方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了哪些实在和潜在的损失、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同样至关重要,而这一数额的确定,可以参照诉讼中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因此,我们不妨抱着“打一次官司明算账”的打算,梳理一下通过诉讼维权应该注意的要点。

1.  提起诉讼所需材料
1) 身份信息。主要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要增加代理人的相关信息。若代理人为原告本人的近亲属,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与原告本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若代理人为律师,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

2)追加对方车辆的投保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在明确被告的前提下,则可以撰写起诉状,起诉状需要列明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明确诉讼请求,叙述事实和理由。

3)基本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发票、病例、医学检查报告等。所有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应向法院提出原本,并根据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2. 可主张赔偿范围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营养费;4)误工费;5)护理费;6)交通费;7)住宿费;8)财产损失。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可以主张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

受害人死亡的,还可以主张1)丧葬费;2)被抚养人生活费;3)死亡赔偿金;4)亲属办理丧事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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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往往最终折算为经济赔偿。

三. 如何主张各项赔偿?

1. 如何主张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主张医疗费可以根据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书等相关证据确定。

至于医疗费金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实际数额为准。同时,外购药部分需要有医嘱,避免被告方提出异议以及医保报销部分不得再向被告主张。在实际案件中,很多患者还需要二次治疗,比如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康复治疗或是必要的整形修复手术。

对于后续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各地法院有不同的做法,但大部分法院表示不予支持,可以待后续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 如何主张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可以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来确定,也可以向司法鉴定申请做误工期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关于收入状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的收入,误工费可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主张,此时原告方有义务拿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扣发明细、银行流水及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可以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主张;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主张。

但是在实际案件中,有很多受害者所在单位采用基本工资加提成的方式或者直接现金结算,无法提供工资发放流水及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这样对于原告主张误工费时很不利,在实际案件中,法官一般会依据行业标准予以酌定,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行业标准来进行主张。

3. 如何主张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因此,如若患者的实际情况确需护理或者医生建议护理,需要医生在诊断证明书中以书面的形式写明所需护理级别、护理人数及护理天数等情况。

护理费金额方面,如若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进行主张;如若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请护工的,可以按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进行主张。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如果确需多人护理,需要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的书面说明。

4. 如何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主张。在北京的基层法院中,可以按照每天80元-120元进行主张。

5. 如何主张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在治疗过程及恢复阶段确实需要加强营养,应该要求医生在遗嘱中载明受害人需要加强营养。营养期根据医生开具的医嘱记录或者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来确定。关于营养费的主张标准,在北京的基层法院中,可以按照每天30元-50元的标准进行主张。

6. 如何主张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照二十年主张,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主张。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选择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抑或起诉后通过法院的委托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然后根据户口性质确定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在确定赔偿金标准时,如果受害人属于农村户口,但是有证据能够证明连续在城镇生活一年以上,并且主要收入来源为城镇的话,也可以按照城镇标准来进行主张。

7. 如何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如果需要使用残疾辅助器具,应该到具有营业资格的机构进行安装、维护,开具相关的票据并要求该机构出具相应的说明。

8. 如何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进行主张。如若被抚养人未满十八周岁,可以主张至十八周岁;如若被抚养人属于成年人的,可以主张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可以按照五年主张。

9. 如何主张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为标准进行主张,一般按照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主张。

10. 如何主张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可以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以六个月为总和来进行主张。

11. 如何主张财产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可以财产损失主张范围的包括:1)维修破损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的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当然,如果您对交通事故后的合理处置和依法维权还有疑问,欢迎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入与癌共舞患友专属的法律援助通道,咨询云律通法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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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精彩回复,最后回复于 2020-2-25 16:35

黎里  小学六年级 发表于 2020-2-25 16:3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

学习了,很受益,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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